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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股獲利在台灣要申報嗎?海外所得與最低稅負制一次搞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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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股的稅:美國端與台灣端要分開看

台灣投資人買美股,無論走國內券商複委託或海外券商(如 Firstrade、Interactive Brokers、Charles Schwab 等),稅務上都要拆成「美國端」與「台灣端」兩件事看,兩邊各自認定、各自申報,別混為一談。

美國端:開戶時多會簽署 W-8BEN 表明自己是非居民外國人(每3年更新一次)。對非居民外國人而言,美股「資本利得(價差)」美國原則上不課稅;但「現金股利」因台美之間沒有所得稅協定,通常會被預扣 30%。另外要留意美股「遺產稅」——非居民持有的美國境內資產(含美股)超過約 6 萬美元即可能適用,最高稅率可達 40%,這也是不少人改持有愛爾蘭註冊 ETF 或以其他方式因應的原因。

台灣端:同一筆美股獲利,對台灣稅務居民來說屬於「海外所得」,要看是否納入「最低稅負制(基本所得額)」評估。也就是說,美國不課的資本利得,台灣這邊仍可能要納入計算;而美國已預扣的股利稅,則有機會拿來扣抵,避免被課兩次(後面會說明)。

什麼是海外所得?美股獲利算不算?

「海外所得」指非中華民國來源、且非大陸地區來源的所得。美股的價差與股利正是典型的海外所得,不論你是透過複委託還是海外券商買的,認定結果都一樣——差別只在於方便程度,券商並不會替你把海外所得申報給國稅局,申報責任在納稅人自己。

要特別區分投資管道:走「港陸通」時,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並不算海外所得,而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,當一般所得課稅(在當地已繳的稅可依規定扣抵);香港、澳門來源所得則視為海外所得處理。所以只有美股這類才走「海外所得+最低稅負制」這條路。

計算上,海外財產交易採「實現制」,也就是賣出實現後才計入,未實現的帳面盈虧不算;同一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損失,可在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範圍內互抵。金額要按給付日或成交日的匯率換算成新臺幣,因此換匯與匯率也會影響最後認定的所得。建議完整保留成交紀錄與取得成本憑證;若無法提出成本證明,稽徵機關可能按一定比率核定所得,對納稅人未必有利。

最低稅負制怎麼算?兩道門檻要記住

最低稅負制(依《所得基本稅額條例》)的用意,是讓所得很高但透過各種免稅項目而少繳稅的人,至少繳一定比例的稅。對散戶而言,重點是兩道門檻。

第一道門檻——100萬元:全戶當年度海外所得合計「未達」新臺幣 100 萬元者,免計入基本所得額;一旦「達到」100 萬元,則全數計入(不是只算超過的部分)。這代表小額投資人多半連第一關都不會觸及。

第二道門檻——扣除額:計入海外所得等項目後,得出「基本所得額」,再減掉一筆免稅的扣除額(此金額會隨物價指數調整,近年約在新臺幣 670 萬至 750 萬元區間,實際數字請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),超過的部分才乘上 20% 得到「基本稅額」。

最後還要比較:先算你原本的一般綜合所得稅額,再算基本稅額,兩者取高者。只有當基本稅額「大於」一般所得稅額時,才需就差額補繳;若你的一般所得稅本來就繳得比較多,就不會因為最低稅負制而多繳。整體而言,要同時跨過 100 萬與扣除額兩道門檻,才真的會被課到。

美國已預扣30%,台灣會不會重複課稅?

不必然會雙重課稅。你在美國被預扣的股利稅(以及其他海外已納稅額),可依規定作為「海外已納稅額」,用來扣抵台灣的基本稅額,藉此緩和重複課稅的問題,但扣抵有一定上限,並非全額無條件抵掉。

要享有扣抵,通常需要當地稅務機關發給的納稅憑證或扣繳證明等文件佐證,因此券商年度稅務文件(例如載明股利與預扣稅額的報表)務必留存。若不確定文件是否足夠,報稅前可先向國稅局或會計師確認,避免臨時補件。

反過來說,美股資本利得雖然美國不課,但它在台灣是海外所得,並沒有可扣抵的「已納外國稅」;是否被課到,仍回到前一段那兩道門檻與稅額比較的結果。

實務提醒:申報時機、憑證與常見誤解

申報時機:海外所得併同綜合所得稅在每年 5 月的結算申報一起處理。美股交易時間約為台灣時間 21:30 至 04:00(夏令時間提前 1 小時),交易在深夜,但報稅是隔年 5 月的事,兩者別搞混;真正要做的是平時就記錄好每筆成交與成本。

常見誤解一:「用複委託券商會自動幫我報稅」——不會,海外所得需自行申報。誤解二:「只要有賺就要繳最低稅負」——要同時跨過 100 萬與扣除額兩道門檻、且基本稅額高於一般所得稅額才會補繳。誤解三:「美國不課資本利得,台灣也一定不用管」——台灣端仍以海外所得認定,是否課到看門檻。

最後也提醒:稅率、扣除額與門檻數字會逐年調整,港陸通、香港澳門與大陸來源所得的認定也各有不同,務必以當年度主管機關公告為準。

免責聲明:本文為教育資訊整理,非投資建議,亦非稅務或法律意見。個別情況請洽合格專業人士(會計師、稅務代理人)或以主管機關(財政部、國稅局)最新公告為準。

常見問題

我用複委託買美股賺錢,券商會幫我把海外所得報給國稅局嗎?

不會。複委託或海外券商都不會替你申報海外所得,資本利得屬於自行申報項目;股利雖然在美國端會被預扣30%,但台灣端是否要計入基本所得額,仍要你自己評估與申報。建議平時保留成交與成本紀錄,並在每年5月結算申報時一併處理。

我一年只賺幾萬塊,需要擔心最低稅負制嗎?

通常不用。第一道門檻是全戶全年海外所得須達新臺幣100萬元才會計入基本所得額;即使計入,基本所得額還要超過每年公告的扣除額(近年約670萬至750萬元)才會以20%課到,且要與一般所得稅額比較取高者。多數小額散戶不會觸及,但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
美國已經預扣了30%股利稅,台灣還要再課一次嗎?

不必然雙重課稅。已在美國繳納的稅可依規定作為海外已納稅額,用來扣抵台灣的基本稅額(有上限),以緩和重複課稅。前提是要保留當地的扣繳憑證或納稅證明;至於美股資本利得美國不課稅,就沒有可扣抵的外國稅。

中國股市(港陸通)的獲利也算海外所得嗎?

不一樣。大陸地區來源所得不走海外所得,而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當一般所得課稅(在當地已繳的稅可依規定扣抵);香港、澳門來源所得則視為海外所得。美股才是典型的海外所得,適用最低稅負制的計算方式。

賺和賠都要算嗎?金額怎麼換算成台幣?

海外財產交易採實現制,賣出實現才計入,且同一年度的海外財產交易損失可在海外財產交易所得範圍內互抵。金額按給付日或成交日匯率換算新臺幣。務必保留成交與取得成本憑證;若無法證明成本,稽徵機關可能按一定比率核定所得,對你未必有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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